如何办理养狗许可证?
1. 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.有固定住所且独立处理爱犬的所有问题,包括但不仅限于:提供足够的粮食、饮用水及用品(玩具、笼子等);
3. 具备办理《养犬登记证》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真实准确。主要包括:
①个人申领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单位申领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有效的犬只疫苗免疫证明。 (1)养犬人身份证;
(2)养犬人的户籍簿;
(3)养犬人的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、镇政府出具的居住证明;
(4)犬只的照片三张,正面全身照一张,侧面坐立照一张,背部站立照一张。照片应能够清晰辨识。
② 养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户口本第一页和狗狗页面复印件各两份 (一)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二)单位申请养犬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 对不能提供有效动物疫苗注射证明的,还应出具未违反关于禁止饲养烈性犬规定承诺书。
③犬只的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须包含免疫单位名称、地址电话、免疫动物名称、数量、狂犬病疫苗名称、剂型、商标、生产厂家、接种日期、免疫有效期截止日等主要项目,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的证明。
④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非本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办理养犬登记:
(九)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。 注意!外地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登记,只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。